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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倒计时只剩77天
今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该如何计发?
最低养老金的补足依据是什么?
杭州医保新政即日起有什么需要注意?
今天,解读君带你一一梳理~
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消息,为妥善做好2018年新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人员(下称“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近日明确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有关问题。
关于过渡性调节金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按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过渡性调节金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等因素确定,用公式表示为:
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
2018年,全省基准调节金确定为480元,调节系数确定为3。
根据相关规定,按“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办法参保的退休(退职)人员,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乘以缴费系数后确定。
关于最低基本养老金问题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按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中,凡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发给最低基本养老金。
2018年最低基本养老金计发口径为:
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2017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百分之六十的,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当地2017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六十予以补足。
如当地2018年最低基本养老金低于2017年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2017年当地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2017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按当地2017年度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支出总额(不含社区综合补贴)除以2017年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离退休(退职)人数确定。
养老金的调整,弄明白了吗?
还有一件事在这也一并提醒大家
根据杭州市医保新政,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将办理2019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这也是少儿医保时间首次调整,千万千万别忘了,否则会影响接下来一年的医保使用哦
参保对象
市区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市区户籍,在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市区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市区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以下统称少年儿童)。
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