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700余户保障家庭将入住公租房 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启动二月已受理5225件

21.09.2016  21:40



9月21日上午,今年29岁的宁先生早早地来到了蒋村西溪人家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办理入住西溪人家公租房的各项入住手续。

宁先生,是一名山东小伙子,目前在本溪路上的一家能源信息技术公司工作。他来杭州工作已经3年了,原先一直租住在蒋村花园的一个小单间,月租金要1400元。 “小区环境好,生活也便利,一个月租金只要477.4元,比原先便宜了900多元,而且离单位也近,只要骑个自行车就可以了!”办理入住时他满意地说。

据市住保办业务负责人介绍,在六、七月份3800余户保障家庭入住公租房新家的基础上,9月19日至10月底前,将有2700余户公租房保障家庭办理入住手续,实现安居梦。

这次办理入住手续的2700余户公租房配租家庭,为2015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第三、四期选房家庭及公交环卫公租房保障配租家庭。据介绍,这次实物配租入住的房源,分布特点是点多面广,从区域上来看,有西湖、拱墅、江干、滨江等区,从楼盘上来看,集中在萍水人家、象山人家、九和人家、西溪人家、祥宁人家、锦绣玲珑府等13个项目。其中,萍水人家和锦绣玲珑府两个项目为首次入住。上述房源中既有1人居住的单身公寓,又有适合2人居住的一居室房源,也有满足3人家庭户居住的二居室房源,且均已按照杭州市公租房装修标准实施室内装修,配置基本生活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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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宁人家实景图)

需要提醒的是,这次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可根据市住保房管部门发布的入住通告有关安排及《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明确的入住办理要求,凭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市本级)受理单》、《选房确认单》等资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公租房管理服务窗口办理入住手续。通过单位盖章申请公租房的配租家庭,于办理租赁入住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持《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杭州市公租房各管理服务窗口领取租赁合同。

另据了解,6月27日启动2016年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以来,截至8月底,上城区、下城区等九个城区共受理市本级公租房申请5225件,其中,实物配租5126件,货币补贴99件。根据2016年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的规定,今年首批(6月27日至7月31日)实物配租保障申请家庭基本符合2016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3107户家庭,现正在公示中。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杭州全面启动公租房货币补贴受理,据悉,今年首批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将于近日在《杭州日报》和市住保房管局官网进行公示。

据市住保办负责人介绍,今年市本级公租房共推出实物房源3045套,分布于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江干区的9个公租房项目,空间分布合理,区域配套成熟。其中,萍水人家770套、塘北地块828套、玲珑府105套、晴好轩52套、红郡公寓105套、繁华里145套、景运人家369套、璞悦湾350套、春江郦城321套。凡符合2016年市本级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均可在工作日前往相应的受理点领取表格、提交申请。



链接一:近期公租房入住办理窗口和入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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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萍水人家与象山人家具体入住手续办理以市住保办通告为准,其余项目以《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上备注的时间为准。�


链接二:2016年9—10月公租房交付项目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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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三:职住不平衡怎么办?家庭人口增加怎么办?不符合廉租房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如何办理?

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推进,公租房租后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日益显现。近年来,市住保房管部门坚持持续创新,不断完善公租房管理和服务体系,2013年以来,连续推出了20项便民举措,涉及公租房房源调整、房源调换的就有以下6项。其中,为解决保障家庭工作变动导致的职住不平衡,推出了房源调换;为解决家庭人口变化而出现的不能满足生活需求的,推出了房源调整。同时,为确保政策衔接顺畅,推出了廉租房就地转公租房保障;为简化工作流程,推出了换房平台服务前移,并扩大了公租房调房范围。截至目前,房源调整、房源调换的便民举措已惠及2400余户保障家庭。

1、廉租房保障就地转公租房保障。对于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无需走先退出再申请的整个过程,直接可以申请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实现原地承租。

2、公租房房源互换。对于已选定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因现房源区位、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可在租赁期内申请相互调换房源。

3、公租房房源调整。因结婚、生育、离异等原因导致人口变化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可直接申请调整房源户型。

4、换房平台服务前移。在原有房源互换便民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条件,公租房申请家庭无需等到签订租赁合同后再申请房源互换,只需选房结束并公示后即可申请换房。

5、扩大公租房调房范围。在原有公租房调房政策基础上,申请家庭成员为两人(夫妻除外),其中一方为10周岁(含)以上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或子女因工作或收入变化符合届时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准入条件的、或因家庭照顾需要等原因,均可申请调整公租房房源。

6、2015年11月,启动了公租房货币补贴试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


(房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