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民宗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报告会

14.04.2015  17:37

4月13日下午,鹿城区民宗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报告会。党组书记施文明、党组成员何志权、谷建龙以及局机关中层干部以上参加会议,区纪委吴建亚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各分管领导就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逐个进行汇报。民宗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纳入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目标管理范畴,分解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和各个职能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全区民族宗教事业的持续健康较好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党组书记施文明对各分管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有效办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是做好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议全面负起责任的关键;二是充分明确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切实落实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梳理出民宗局经济、审批、监管等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制度全面防控,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预防廉政风险;三是更加明确领导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工作合力机制。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权力运行,班子领导除了带头落实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外,还要定期不定期对单位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抓早抓小,以求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民宗局全体干部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全面深化作风建设,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尽职履责,稳扎稳打,以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局面,努力谱写好鹿城民宗工作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