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方敏在党组会上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提出三点要求

10.07.2015  11:18

    7月8日,我厅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厅党组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方敏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中央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央出台《条例》,第一次对党组的性质地位、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党组制度运行各环节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有利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也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二要重点把握《条例》四方面创新内容 。《条例》强化了的政治领导责任,要求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凸显了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党组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完善了党组设立和职责规定,进一步严格了责任追究;强调了民主集中制,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 三要结合实际把《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加强党组建设,进一步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不断提高厅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更加重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权威。要强化党组责任担当,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不断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案件查办。党组成员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