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
浙江日报记者丁谨之通讯员颜新文
尽管已过去一个多月,但谈到那次汇报,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赵建勇,仍觉得“有些紧张”。
今年3月9日至10日,莲都区纪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全区14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7个区直部门党组“一把手”逐一汇报,区纪委班子成员和区纪委委员现场点评、质询。
脱稿汇报、现场问答,在赵建勇眼中,这是场有难度的“大考”。“想凭空话、套话过关?绝不可能!还得靠平时真抓实做。”
赵建勇,是众多“赶考人”中的一个。今年春节后,我省省、市、县三级纪委召开专题汇报会,逐个当面听取下一级党委和部分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报告并当场评议。
党风廉政之考,为何规模如此之大?
“只有层层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才能破解‘落实主体责任不平衡’的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回答。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如今,我省各地党委组建的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已开展新一轮工作,促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他们,为今年我省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踩下又一串坚实足迹。
党组织建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当示范变为共识
“党风廉政工作没抓好,其他工作做得再好都白搭。”缙云新建镇党委书记朱晓飞说。2015年,他已牵头把所有积压的党风廉政信访件“清理”干净。“我是党委书记,要负主体责任,我不上心怎么行!”
让“主体责任”在朱晓飞心里扎根的,是一个生动的比喻:“夏宝龙书记说,他是守门员。那么,我也得守好新建镇党风廉政的球门。”
这个比喻,让不少人掂出了主体责任的分量。同时,省委书记夏宝龙也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亲自示范。
他牵头部署、直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每年与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设区市、省直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15年,共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91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省委常委会也带头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15年,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5次。
主抓直管、以上率下,延续着历届省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尽管“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但相关实践,早在我省发端。
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推动建立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三套班子党组每年年底向省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制度。党的十八大后,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配套制度。
每年年初,省委通过任务分解、责任分工,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位省委常委,分解到省级各个班子、各职能部门党组,实现“团队协同作战”。
治党管党,需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促使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树立起“把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的政治意识。
今年3月,省纪委办公大楼迎来了一批特殊“考生”——13位市和省直部门“一把手”。他们逐个向省纪委委员当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带回评议意见。3个月内,他们将向省纪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才能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氛围。
一级盯住一级,逐级传递压力,不断强化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抓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到基层。如今,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已成为我省一项督促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制度。它不仅延伸到市、县、乡,还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双岗双责”的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除此,落实主体责任的一系列制度,正在我省逐级健全。
省市县三级党委书记,都有一个共同职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组长。他们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领导核心。
党委统一领导和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分内事”。年度总结报告、年初任务分解、季度专题例会,重点工作集体决策,一个都不能少。
省市县三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约谈提醒及签字背书制度,则是转变执纪观念的具体实践;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时刻提醒“一把手”牢记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过去认为是纪委的事,现在必须自己抓!党领导一切就要对一切负责,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这是我省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共识。
2015年民调显示,89.2%的被访者认为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政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口号喊得再响,也得看做得怎么样
以实绩展现担当
2015年,湖州在全面推进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工作中,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区)两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如果没有市委书记裘东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不可能这么快完成。”湖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何国富坦言。
“派驻机构全覆盖,是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这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裘东耀主动表态。2015年7月,他在市委常委会上,要求相关部门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他还多次就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听取汇报,并亲自前往湖州所有县(区),实地督导派驻机构改革推进工作。
裘东耀的鲜明态度,也影响着各县(区)、市直属单位“一把手”。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发现,该局某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市农业局党委书记方杰听取汇报后,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出台管理办法。针对派驻纪检组调研发现的问题,市规划局党委书记戴健要求班子成员履行好“双岗双责”,落实整改责任。
责任担当,需在工作中体现、在实践中检验。党的工作延伸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该落实到哪里,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就该跟进到哪里。
今年春节后,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由省领导率领的检查组,分赴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开展“三项”工作重点检查。其中一项内容,正是省委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十大整改行动的落实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不仅要领导带头,引领落实常态化,还要坚持问题导向,实现整改落实精细化。各级党委态度坚决,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注重日常、较真叫板。
针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温岭市委成立农村基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徐淼任组长,下设的19个巡查组已完成109个重点村的集中巡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14件,梳理问题线索569个,全部列入问题线索清单台账,逐项对账销号;
针对领导干部利益输送问题,杭州市滨江区对财政资金实施竞争性存放,2015年首期20亿元财政资金的年收益额达9449万元,比原收益额2300万元增加310.8%;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情况,教育厅布置开展20个县、5所高校及3家厅直属单位的制度性审计,还对13所高校继续教育收费、科研经费使用组织专项审计调查,并由厅长办公会听取审计报告,切实加强督促整改。
鲜明的导向,推动问题解决,而不断变化的现实情况,也呼唤着工作方式推陈出新,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制度化。
省纪委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下基层约谈时,不仅约谈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人大、政府、政协的党组书记也在“受邀之列”。一次次“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从而实现责任与压力的层层传递。
除“规定”动作外,各地还兼顾“自选”动作。
杭州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抄告制度,将履行主体责任中的问题,抄告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由其督促整改落实;温州多地探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嘉兴在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出台意见,细化工作重点、抓手等;绍兴市委主要领导通过集体约谈,向下一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
针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主体责任逐级递减问题,各地聚焦基层:丽水创新“专项抽查”,将落实主体责任的抽查单位和对象覆盖县、乡、村三级;龙泉在市委创设党风廉政建设室,统一协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宁波北仑区试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汇报主体责任情况制度。
手下人犯错,也关你的事
用问责倒逼落实
2015年8月,一则有关温州瓯海区体育中心主任违规娱乐消费的帖子,在网上热传。省纪委和温州市纪委迅速介入,并督促瓯海区委、区纪委进行核实。
经查,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顶风违纪,操办子女周岁酒宴、违规收取下属礼金,并参与由下属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娱乐消费活动。瓯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至此,这一事件并未画上休止符。瓯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局党组书记孙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分管纪检工作、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两名局党组成员也进行严肃处理。
孙某没想到,手下人犯错,自己也会受处分。“领导,就得真‘领’真‘导’,既要自身正、敢担当,又要敢红脸敢瞪眼,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这是他总结出的教训。
强力问责,释放着将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向纵深的强烈信号,呼应着2015年作为“问责之年”的主题,也蕴含着“双岗双责”的内在逻辑。
“双岗双责”,是今年提出的新概念、新要求。从“一岗双责”到“双岗双责”,进一步强调了领导干部的党内职责担当,提醒其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果主体责任落不了地,光靠纪委反腐是反不完的:这是从实践中得出的宝贵经验。
随着“双岗双责”深入人心,“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这些党内职务得到了应有重视,原先致力于“搞业务”的领导干部,也将党风廉政建设划入自己的“业务范围”。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抓住典型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党的纪律才能真正严肃起来,责任才能压下去,从而避免流于形式、陷入空谈,倒逼责任落实刚性化。
近年来,除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我省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2015年来,全省共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93名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人。省纪委还对12起实行“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为推动“一案双查”工作制度固化,各地出台办法细则。慈溪市纪委出台《关于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实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将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开展倒查追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无责。如今,问责已初见成效。
在丽水,分管农业、工业线的两位副市长,分别召开分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并邀请市纪委、市检察院相关干部授课。
问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也获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有民调显示,91.1%的被访者认为当前针对管党治党不严发生重大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的力度得到了加强。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版权声明
凡注有衢州日报、衢州晚报、掌上衢州或衢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独家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 为"衢报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