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黑龙江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
《光明日报》(2015年01月26日)
“母亲去世后,父亲又突发脑出血瘫痪在床,我也想尽孝照顾父亲,可没有护理经验,自己和爱人工作又很忙,还要照顾上学的孩子,真是心力交瘁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孙志国的女儿既想让父亲在家里安度晚年,又怕老人生病自己无法照顾,十分苦恼。
为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在养老机构不方便治疗,在医疗机构无法养老,居家养老缺少专业条件等突出问题,黑龙江省积极发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到2020年底,“医养结合”养老床位要达到13万张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社会养老床位总量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基本满足全省患病、失能老年人的需求。
据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介绍,该省将试点推行三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将医疗机构转型成康复院、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每天医生都来查看身体,平时吃喝拉撒都是护工照顾,还按营养标准配藕粉、水果。”对于“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孙志国十分满意,“哪里不舒服只要说一声,医生立刻来处理,每天护工还定时为我按摩,女儿每周都会来陪我一天,她没从前那么疲惫了。”
在推行“医养结合”试点后,黑龙江省正在研究“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社会团体标准和联盟标准等,计划让10万老人实现看病养老在一个院儿,让更多市民享受“医养结合”的民生改革红利。
哈市安康福利院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实行的就是“医养结合”。在该福利院,记者遇到了患有糖尿病的许慧影大娘。许大娘来到福利院后,不仅有专人照顾她的起居,还有保健医随时对她进行康复指导。“如果上大医院住院,一次至少得花一两万元。而这里有医生进行一对一治疗,医药费还可按医保标准报销。”据该院陶凤君院长介绍,现在该福利院“医养结合”的对象主要是从医院完成治疗需特殊护理的老人,以及有慢性病需监护的老人。(记者孙明泉、朱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