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面包现霉变 调解获赔300元

14.01.2015  13:46

  近日,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仙岩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食用霉变面包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成功获赔300元。

  日前,消费者周女士在瓯海仙岩某超市花2元钱购买了一个面包,回家后便打开食用,没想到在吃到三分之二处,发现面包里面居然已经发霉了。第二天早上周女士就出现了上吐下泻的症状,于是马上到医院去检查,发现是得了急性肠炎。随后,周女士就拿着剩下的面包到超市要求赔偿。没想到超市负责人声称这是厂家的问题,要周女士自己去找厂家解决。周女士气不过,就拨打了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仙岩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了当事人双方,也核实了消费者购买的面包确实出现霉变现象,而面包尚在保质期内。仙岩所工作人员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腐败变质食品,因此,超市不能推卸责任,理应提供赔偿。经调解,最后,超市负责人同意向消费者赔偿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