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元换锁费到底应该由谁承担?

23.06.2016  09:14

6月17日,本报报道了一则有关租房中介的投诉新闻——消费者雷先生因“租房”与我爱我家起纠纷,经本报维权记者调解,雷先生如愿拿回部分押金。

本以为此事已告一段落,没想到,前天,雷先生再次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称:“房子已转租,剩余押金800多元已到账。但是我爱我家发来的扣款明细中,有一项‘换锁费155元’的扣款,让我有些疑惑。

事件回放:

今年3月5日,消费者雷先生在我爱我家的牵线搭桥下,租了凤凰山脚路附近的一套公寓,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从3月5日算起。

入住后第二个月,雷先生向我爱我家提出退租,但迟迟没有与我爱我家门店签转租协议,一拖就是个把月。

6月3日,拖欠一个月房租的雷先生发现自家门锁被换,无奈之下,雷先生前往我爱我家门店补交房租,并签了转租协议。

搬家后多日,房子仍没有转租成功,而3000元押金却按日被扣,雷先生认为我爱我家故意拖延转租。6月13日,雷先生联系本报寻求帮助。

在本报维权记者的多方协调沟通下,6月17日,雷先生告诉记者:“押金已退。

消费者说: 155元“换锁费”付得有些冤枉

雷先生:贵报出面调解后,6月17日,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告诉我,房子已转租,3000元押金扣除各项转租费用后还剩800多元,已转到我的账户。随后,工作人员发来扣款明细,大多合理,但其中一项“换锁费155元”让我很疑惑。

换锁”这件事本身就是商家在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行动的,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我觉得商家收取“换锁费”不合理,希望能退还给我。

商家说

换锁”是无奈之举,但符合合同规定

(就雷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我爱我家鼓楼店房屋经纪人小许)

小许:剩余的800多元押金已退给雷先生,在扣款中确有“换锁费155元”。换锁是由我们公司内部的维修师傅上门完成的,上门费就要30元,加上新锁的成本,共155元。

租房合同上有规定,房租要提前交,租客拖欠房租两周即为违约,违约后房租、押金都不退。合同上也规定,如果租客拖欠房租超过一个月,我们可以换门锁,换锁费用也应由租客承担。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李明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