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全面推进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工作

16.07.2016  01:07

7月14日上午,莲都区召集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就贯彻落实省扶贫办关于巩固“消除4600”工作成果,建立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元龙参加会议。

会上,区农办蔡毓良深入解读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莲都实际,要求对我区原“4600以下”低收入农户(7403户),按照“调出一批、保留一批、补入一批”的工作要求,做好与民政、残联、公安交管、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对比,严格把握“九个调出标准”、“三个补入标准”,按照横向数据比对、进村入户调查、乡镇审核、区级审定、数据调出或补入等五个程序,精准识别原“4600 元以下”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全区已经基本完成的农村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按照对象确定和入户调查、公示公告、分析总结三个步骤,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确保在7月29日前全面完成。

陈元龙在会上强调: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克服麻痹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合力做好此项工作,从源头上抓好落实,为开展精准扶贫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工作上要落细落小。要准确把握“三个一批”动态管理原则,牢记九个调出标准和三个补入标准,确保调整程序规范、数据真实可靠、对象精准真实。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提供虚假信息。三是职责上要更加明确。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干部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四级追责体系,其中住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把好关口,确保扶贫对象“不虚报一户,不漏掉一户”。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完成数据比对,实现数据库同步比对与互通。四是进度上要快马加鞭。要求各乡镇(街道)会后立即组织人员培训,争分夺秒地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对每个低收入农户生产生活、家庭经济状况的认真、客观分析,“该出去的出去、该进来的进来”,确保这次调整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调整对象真实、精准、可靠,经得起审计检查,群众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