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拿到房子后三个月说要离婚,杭州大妈把她告了
昨天上午,微友张大妈(化名)辗转联系上了快报“律师来了”。在电话里,张大妈有些激动:“我和老伴用来养老的房子,被我的儿媳忽悠走了!真的是气都气死!”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起来看:
2009年9月,张大妈和老伴王大伯(化名)一起花了240万,购买了一套位于下城区某小区的房子。
“当时我们想着,这套房子是电梯房,位置也不错,医院什么的都在附近,生活比较方便。”张大妈说,“买来是留着给我和老头子养老的。”
同年年底,儿子小王(化名)和女友小娟(化名)登记结婚。婚后两年,两人有了爱的结晶。
孙女出生,老两口喜上眉梢,想着儿子一家住在亲家的老房子里太拥挤,张大妈和老伴一合计,决定让儿子儿媳搬到下城区这套大一些的房子里去,小两口欣然同意。
“我们平时不住在杭州,一般到了周末,儿子儿媳总会带宝贝孙女来看看我们。”说到这里,张大妈的语气缓和了下来,“当时我感觉,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
2016年年初,儿媳小娟向大伯大妈提出,孩子还有两年就要上小学了。为了孩子能上一个好学校,想请二老出钱,给孩子购买一套学区房。
“当时我和老伴也没想这么多,既然小的提出来了,我们有能力的,自然是能帮就帮。”张大妈说。于是,她和老伴卖掉了二人名下的两个小套,卖房所得的280余万元全部转到了小娟名下,请她来物色合适的房子。
结果一连找了小半年,小娟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这时候,小娟提出,想让二老把孙女现在住的这套大房子,转给她和小王。因为根据杭州市的相关规定,提前落户进去可以大大增加入学的机会。
张大妈说:“儿媳当时和我说,妈妈,这套房子边上的小学也还不错的。为了伢儿读书嘛,我和老头子也没想这么多。她(小娟)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这边签个字、那边盖个章……都是按照她的要求来的。市场价要300多万的房子,转让合同上就写了100万。”
2016年8月,张大妈和老伴成功将房子“交易”过户到了儿子儿媳的名下。原本还以为,孙女读书的事情总算有着落了,结果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房子过户三个月后,小娟突然提出离婚,并且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才刚转到她名下不久的房子!
“刚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都傻掉了,直接坐在沙发上,眼泪就流出来了!”张大妈叹了口气,接着说:“我们辛苦了一辈子,不仅仅是为了儿女,也是为了我们自己。这套房子是我们买来养老的,怎么能说分就分了?”
2017年2月,张大妈和老伴一起,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借款280余万元的借款,经历了一、二审之后,最终杭州市中院支持了二老的请求。随后,二老继续起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目前,该案还在持续审理当中。
“辛辛苦苦一辈子,本来是想和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没想到发生这种事。”在采访的最后,张大妈的声音有些哽咽,“我们找到‘律师来了’,也是希望通过我们的亲身经历,能够提醒到和我们一样的老年人。”
对于之后的判决结果,“律师来了”也将持续关注。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文/ 朱振辉 编辑:郑海云 责任编辑:方志华『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