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审计催生国有集团公司八项管理制度

19.12.2015  05:33

 2015年,平湖市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共自行车公司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共出台和修订了8个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资公司的内部治理。

2015年6月,平湖市审计局在平湖市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共自行车公司2014年度运营情况的审计中,发现由于该集团公司组建时间较短,内部管理制度未及时建立,或照搬其他公司的制度,执行情况与实际有差距。时任市长朱林森对审计反映的情况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整改、建章立制、问责到人”。交投集团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出台了《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等5个内控管理制度,其他一些制度也正在进一步制定中。公共自行车公司制订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规定》,根据实际重新修订了《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公共自行车新车进库、出库验收制度》,明确了业务流程、有效规范了重大事项决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