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偷了我姐身份证和买车合同 把车卖了……

20.04.2016  07:49

微友:我姐夫在我们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变卖了(车是我父亲买的,登记在我姐名下),是偷了我姐的身份证和买车合同然后卖掉的。姐夫在外面负债累累(我们也不知情),年前,他和我姐谈离婚,可是户口本迟迟不拿出来,现在小孩3岁,他回来见小孩次数屈指可数,从未拿出一分钱!

我们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他在外面欠下的债我们也无力偿还。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做?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孔春凤

(浙江蕴望律师事务所)

首先,车辆属于动产,只要证照手续齐全,车管所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给予办理车辆变更登记。

夫妻一方处置另一方名下的机动车,且能够拿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又有结婚证证明代办身份,车辆变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但可以在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时向对方主张财产权利。

其次,感情确已破裂的可离婚,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登记离婚,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登记离婚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的,且需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构亲自办理,对方迟迟不拿出户口本,意味着其不愿意离婚。如果你姐执意要离婚,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针对诉讼中财产、债务如何承担,小孩抚养权问题具体如下:

(1)共同财产分割: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2)共同债务承担:一般而言,婚姻关系存续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有证据证明男方的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同时存在生活不安因素状态的话(如赌博等),女方可无须承担婚姻存续期间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3)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对子女有利的一方原则进行抚养,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高峰 何晓燕 王倩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