姒健敏赴杭州湖州两市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

17.07.2020  10:38

  本网讯 7月7日至8日、7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健敏赴杭州、湖州两市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重点围绕居家养老、医养结合、长三角地区养老服务一体化工作,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绿康阳光家园、长河街道春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桐庐县社会福利中心、富春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桐庐德安居老年公寓,赴余杭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画溪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座谈调研,并调研长兴新能源小镇建设情况。

  姒健敏指出,养老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民生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养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实地考察养老院工作。目前,我省已经基本建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法规政策逐步完善。省级层面有《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设区市已经或正准备出台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法规决定。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充分发展。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通过加强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互动,推动机构与居家协调发展。三是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机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养老服务,兜底对象获得感明显增强。

  姒健敏强调,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要坚持自主养老。必须科学界定政府市场家庭三者的职责,理清责任边界,尊重老人自主选择,明确家庭是养老第一责任人,家庭要弘扬孝亲敬老的中国传统孝文化,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地位。二要加强政策法规引导。充分利用好土地保障、资金扶持、税费优惠、投资者权益保障等扶持政策,适时修改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现医保条例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有效衔接。三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优惠老年人服务价格,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需求。四要发动社会参与。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鼓励慈善和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林天宁,省人大社会工委副主任陶波,省民政厅相关领导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