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农林局积极做好《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宣传工作

16.03.2018  10:44

  《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已于3月12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普及《条例》内容,富阳区农林局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

  富阳区农林局政策法规科印制《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宣传专刊1000份,下发到各个乡镇及行政村。同时组织人员科技下乡到部分乡镇指导讲解《条例》精神,植树节当天组织了部分专家在秦望广场进行宣传并与当地居民面对面交流《条例》中的内容。通过城区报刊电子屏幕进行滚动反复播放《条例》具体内容,做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富阳区现有重点公益林75.4804万亩,占有林地总面积的43.6%。分布在24个乡镇街道、3个国有林场、省林科院和亚林所。富阳区共有8个森林公园,包括4个省级森林公园和4个县级森林公园。

  公益林和森林公园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做好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的管理和升级是提升富阳区形象的重要手段。(富阳区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