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发布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09.02.2018  11:04

  2月8日,永嘉县森林消防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

  通告明确,2月8日,至3月4日为全县森林禁火期,禁火期内全县森林和森林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森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要求,在森林禁火期内,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林场、风景名胜区应组织力量深入森林消防第一线,严格执行“双禁”规定,加强巡逻检查,护林人员要严守岗位、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广大市民应遵守森林消防有关规定,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或拨打12119报警。

  通知强调,对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永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