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22.10.2014  18:03

  9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凡适合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承担的,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应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要根据养老服务的性质、对象、特点和地方实际情况,重点选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