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三证合一”调研工作的函
19.04.2016 15:5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配合国家安监总局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三证合一”工作(以下简称“三证合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实施状况,研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三证合一”的可行性。
二、调研对象
各市级、县(市、区)级安监局。
三、调研内容
(一)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使用许可证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换证年限延长的建议。
(三)实施“三证合一”可能带来的问题。
(四)对“三证合一”操作方面的建议。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安监局组织本辖区内县(市、区)安监局配合做好调研工作,认真填写“三证合一”调查表,并于5月10前将调查表传真至省安监局危化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联系人:阎洁,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813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三证合一”调查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9日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9.04.201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