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师出谋划策 帮村民“维权”
22.07.2015 10:24
本文来源: 法院
2003年,因城市建设需要,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与乐成镇南岸村村委会签订征地意向(预征)协议,征用南岸村的水田约1200亩,解决村里计划留用地指标约120亩。
2011年11月2日,乐清市征地事务管理所受乐清市政府委托,与南岸村签订征地协议书,征收土地方案经乐清市政府审定,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并进行公告。
2011年至2014年间,南岸村组织村民代表、村“双委”成员、老协会会长等人召开会议,商量决定引进项目相关事宜。最终,乐清市正大新生活项目进场施工。
然而,2014年三四月,南岸村部分村民却以政府违反征地协议,改变征地用途及部分回扣地未拨付到位为由,开始进行“维权”。村民叶银某等人更是找到所谓的“律师”赵某球,咨询交流有关南岸村回扣地等事项,并询问打官司的胜算。
赵某球告诉村民们,打官司肯定赢,但诉讼费太贵,让他们不要打官司,先帮他们找人操作制造舆论,在网上发文章引起政府重视,以此与政府谈判达到目的。
于是,当年7月,赵某球、叶银某多次纠集村民开会,预谋聚集村民围堵工地,迫使市政府解决剩余回扣地拨付、赔偿问题。赵某球称,他去北京联系记者,并跟村民商量好律师费为所得的百分之十。
2014年7月17日,赵某球告诉村民,“北京的记者已请到”。7月18日晚,赵某球、叶银某、李某松、叶某书、叶某轮等十余人再次聚集开会,决定次日早上聚集村民围堵工地。由赵某球等人到现场拍照上传到网上,李某松、钱某华、叶某平等人在村里敲锣召集村民到工地阻挠施工,会上还提出与会人员每人集资5000元至1万元不等作为此次活动的运转经费。
7月19日早上,李某松、钱某华、叶某平等人敲锣纠集数百名村民涌入工地施工现场,将变压器门锁砸坏、关闭,后自行将变压器门锁更换,致使工人无法施工。7月20日至26日,村民连续聚集工地闹事,拿砖头威胁,阻止工人施工等,造成该项目直接损失共计419474元,间接损失目前无法评估。
经查,赵某球今年53岁,硕士文化程度,原为乐清市石帆街道城管中队职工。赵某球事后供述,他并没有律师执业证。
乐清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球、叶银某、李某松、叶某成、叶某平、金某微等2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正大新生活项目生产无法进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其中,赵某球、叶银某为首要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其他被告人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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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5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