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团伙假冒中国移动名义,表面上伪造抽奖券搞现场抽奖促销,实际上是推销廉价平板电脑,前后得手四十次,诈骗所得9万多元。近日,龙湾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团伙中的马某、向某等十人提起公诉。
记者从龙湾区检察院了解到,今年22岁的马某是安徽灵璧人,他从市区数码广场等地购进了20多台单价两三百元的杂牌廉价平板电脑,同时联系广州一名微商,用600元做了一万张抽奖券。之后,他召集了彭某等人做托招揽顾客,并亲自“担纲”活动主持人,冒充中国移动公司搞优惠活动。
2015年8月,马某等人在龙湾区滨海街道某超市旁摆摊,吸引了周某等人。周某先支付了1000元,结果抽到了一台平板电脑。当他犹豫是否要继续抽奖时,看到身边另一名“顾客”前三张都是套餐七,但第四张抽到其他套餐,“获得”了2400多元,于是他又支付了1000元继续抽奖,结果并没有如愿。周某觉得其中有诈,就强行从抽奖箱里再拿出一份抽奖券,发现还是套餐七,随即报警,马某当晚被抓获。
原来马某所谓的“抽奖券”共有九种套餐,抽奖箱里300张抽奖卡几乎都是“套餐七”。顾客抽奖前得先支付两张“套餐七”相对应的优惠价共1000元,如果抽到两张“套餐七”就获得一台平板电脑;若抽到不一样的,不仅可以获得平板电脑,还能获得套餐相对应的现金,每人每天最多可以抽4次。
彭某等“托”除了在现场制造气氛,还会事先准备好“套餐一”到“套餐六”的抽奖卡,抽奖前先把两张不一样套餐的奖券握在手心,再假装伸手抽奖,如此既可返还现金,又可取得平板电脑。
30岁的湖南永顺人向某则是另一团伙的主犯,他在彭某的“启发”下入伙,还召集了几个亲朋好友“入股”,以相同手法在温州多个乡镇行骗。据统计,马某一伙作案28起,诈骗所得7万多元,向某一伙作案12起,诈骗所得2万多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马某、向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实施诈骗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作者:金磊 龙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