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29.10.2014 10:20
本文来源: 法院
近3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几乎占据了温岭商事审判的半壁江山,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2年1669件、2013年207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05.54%、24.09%。今年1至8月,案件数量疾骤上升,共收案2317件,标的额为102880万元,同比上升80.17%,创历史新高。
“按照现在涨幅趋势,预计今年全年收案量仍会持续上升。”该院院长陈文通说。
民间借贷纠纷的八大特点
生产经营性借贷占多数;借款利率畸高,规避法律方法多样;出现民间借贷职业化倾向;互保、联保现象较为普遍、借贷合同格式化倾向明显、证据不规范问题较多;公告缺席占比高,审理周期长。虚假诉讼、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的原因
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偿债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高、渠道窄,信贷需求难以满足;民间闲散资本增多,资金投向缺乏引导;出借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监管,非法借贷打击不力等,都为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法院解读民间借贷风险
本次发布会上,温岭法院还根据近年来审理的大量民间借贷案件,专门总结出了容易导致出现纠纷的许多风险点。如果你是出借者,不妨对照下,看看自己的钱是否安全。
1、收条没写
情况:借钱双方是亲友,出于信任,没让借钱人写借条;或者以为通过银行转账交付款项,凭条就可以当借条了。
风险:容易造成没办法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
规避方法:一定要写借条。
2、“现金”不记得了
情况:出借人以现金的方式将钱借给对方,但时间一长,就容易把借款的具体情况遗忘。
风险:一旦起诉之后,如果出借人不能将资金来源、交付的时间、地点等细节问题作一个合理的描述,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案例:李某起诉王某,要求他归还100万元的借款。李某说这些钱是以现金形式给王某的,但对这么大笔资金来源,他却前后陈述不一致。最终,法官驳回了李某的诉求。
规避方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以现金形式出借时,出借人要记好现金的来源和交付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的情形等。
3、借钱担保未办妥
情况:借钱时虽然提供了担保,但没有办妥相关的担保手续。
风险:一旦借款人无法归还时,出借人就无法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来冲抵借款,或保证一旦“过期”,保证人即“脱保”。
规避方法:如房产、机器设备等抵押的应去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动产质押物系借款人本人的应实际交付; 保证担保应注意保证人的资格、保证方式、保证期间范围等约定;担保人在签名时应注重他的身份。
4、“不注重”两年的时效
情况:还钱时间到了,但借款人以各种理由不还钱,出借人也没有在诉讼时效期间要求他还钱。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极有可能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案例:林某是做水泵生意的。陈某借了50万元给林某用于生意上的周转,不料林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后不见人影了。陈某曾认为,林某有可能以后东山再起,就会有钱还他了,因此一直拖着,直到借期届满三年后,才最终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败诉。
规避方法:两年诉讼时效,是指借款到期后的两年内要向法院起诉,超过这个时间会丧失胜诉权,这一点可能不少人并不清楚。所以,一旦到了还款时间,最好马上催对方还款。如果对方无法按时还钱的话,也要采取相应延期支付的措施,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5、利息约定不合法、不明确
情况:借条没有写明利息,但有口头约定;或是利息已经明确载明,但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风险:口头约定利息的,须借款方认可或有相关证据印证,否则视为不支付利息。利息的约定超过法律规定的,超过部分就不予保护。
案例:刘某分二次向张某共借了12万元,在借条里载明“月利息2.5%,一年后连本带利一次还清”。到期后,刘某偿还了部分借款,余款本息久拖不还。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余款本金45611元,借款期限内的利息36000元、借款期满后一年的利息及同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46800元,累计128411元。最终,法院认为双方对于利息约定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被法律所保护。
规避方法:在借条中明确写明利息,最高不超过“月利率1.86%”(这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变化为准)。
本文来源: 法院
29.10.2014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