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刷信用卡消费送油卡 外省信用卡不能送(9.30)

12.10.2015  18:22


  在商场、超市刷银行信用卡消费赠送礼物,已经成为商家和银行常见的促销方式。近日,外地的张先生在海宁某大型购物商场看见刷某银行信用卡满3000元赠送100元油卡的活动,于是在该商场刷该行信用卡消费了6000多元。张先生拿着小票到服务总台兑换油卡时,却被告知这个活动是针对省内某行信用卡,使用外省的信用卡不能赠送,且总台上有一张手写的告知。张某与商场协商不成,遂向海宁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长安分局了解到,这是某银行与商场联合开展的促销活动,活动对象针对持省内某行信用卡消费的人群。在该商场内本次促销的海报和横幅等,内容为刷某银行信用卡消费满3000元送100元油卡,未明示是省内信用卡,在服务总台有一张手写的说明,告知消费者促销活动只能使用省内信用卡。且张某在商场内多个专柜消费时,营业员均未告知其必须使用省内信用卡消费才能参加送油卡活动。而商场则称,油卡是银行赠送,银行有规定只能使用省内卡消费才能送油卡,且促销活动目前已经结束,银行人员已经撤走。商场表示可以给张先生退货,但油卡无法赠送。

  分局调解认为,商场为促销活动的主体,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必须使用省内信用卡消费才能参加促销,误导了顾客消费。按照《消法》规定,应该承担责任。经多次与商场运营负责人的沟通,商场同意由其补偿200元油卡给张某,消费者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