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港航局推进信息化“用管并举” 不断拓展“智慧港航”平台载体

14.09.2015  02:17
  为进一步提升港航现场监管工作效能,宁波市港航局在全省港航率先投入2套空中航拍器用于港航监管和行政执法,并出台实施了全省港航管理系统首个空中航拍器等飞行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用管结合,不断拓展港航执法现代化水平。
  市港航局此次投用的2台空中航拍器是空中飞行旋翼机成熟产品,为八旋翼,可提供应急救援、环境检测、航拍测绘、无人执法等广泛用途。
  鉴于空中航拍器作为一种高科技产品,自身价值高、配件多,日常使用管理、操控安全性上有较高要求,市港航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操作小组,按照“安全第一、规范使用”的原则,出台了配套使用管理办法,包括日常保管维护、操作人员资质、起飞前设备检查、飞行禁止性规范、日常训练、事故调查规则等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控。(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