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黎明出席《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宣传贯彻会议并讲话
本网讯 为了加大《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部署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12月28日下午,《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宣传贯彻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主持会议。
梁黎明指出,《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是我省第一部专门为保障和推进改革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放管服”改革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具体制度设计针对性强,破解了一系列改革难题,固化提升了一系列改革成果。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激发我省改革创新活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在浙江的全面深化,引领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梁黎明要求,要扎实有效做好法规宣传工作,把法规宣传纳入明年全省“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用灵活多样、紧贴实际、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严格执法,带动社会公众懂法守法、监督执法。
梁黎明强调,抓好法规的贯彻实施,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把加强法规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全面理解法规的精神内涵,准确把握具体的制度要求,确保法规在执行中不打折、不走样。二要完善配套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加快制定与法规相呼应、相配合、相衔接的配套性规定和相关目录清单,以法规的基础性、全局性制度设计为统领,努力为“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提供长效制度保障。三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贯彻合力。牢固树立改革“一盘棋”意识,紧紧围绕法规确定的制度机制、职责要求,注重内部配合、加强外部协作,共同书写好“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大文章。四要抓好持续跟踪,确保全面落实。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重点围绕法规重要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开展调研工作,深入查找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和法规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全省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要上下联动做好监督,共同推动法规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主要内容,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桐庐县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负责同志就做好法规贯彻实施工作发言。省级有关单位、部门和驻浙部属单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