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还没生效就“吻”上宝马

24.04.2015  10:00
      时间:4月23日 地点:桐乡法院

  车险快到期的前一个月,经常会被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轰炸,这估计会让大部分车主反感。不过烦归烦,还是应该早早把车险买了,沈先生的经历就是一个教训。
  沈先生今年28岁,开车也好几年了。2014年12月28日是他车子保险到期日。此前,各保险公司都给他打电话,让他参保。一次两次,沈先生当是提醒,可是这样的电话接二连三不断,到后来他也烦了,想想还有一个月时间,慢慢来好了,索性就不接电话了。而那段时间,他正好忙于工作,转身就把保险这事给忘了。
  直到2015年元旦,经妻子提醒,沈先生发现自己居然脱保了快一个星期,庆幸好在车子没有出事。等元旦假期一过,他就去保险公司把车险保上了。
  可人倒霉起来喝水也塞牙,脱保的时候车子好好的,保险一买就出了事故。在从保险公司回来的路上,沈先生一不留神,车子居然就“”上了前面的宝马车。经交警认定,沈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宝马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宝马车修理共花了72000元,后因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沈先生还被宝马车主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沈先生按其责任赔偿宝马车主51000元。
  原来,沈先生买的车险有效期是从买的次日零时起计算,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车子还是脱保状态,沈先生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对方2000元,剩余70000元赔偿70%计49000元,合计应赔偿51000元,这些钱他全部要自掏腰包。
  这下,沈先生是肠子也悔青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