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终于落地生根

09.05.2015  13:39

在试点启动10个月后,保险版“以房养老”终于落地生根。近日,经过房产评估、律师调查等流程后,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房来宝”首批5张保单全部承保,来自北京、上海、武汉三地的5户家庭、8位老人正式签订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投保单,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如无意外,从6月份开始,他们将拿到首笔养老金,金额根据老人的年龄和房产价值来计算,作为退休养老金的补充,这笔“额外”的以房养老金足以保证老人有较好的生活品质。

保险版“以房养老”首批保单承保

目前,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房来宝”首批5张保单已经全部承保,保险合同自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保单承保后将进入抵押登记和公证环节,这两个流程走完后, 首批客户“幸福房来宝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将全部完成。

首批客户涉及北京、上海、武汉这3个城市的5个家庭、8位老人。

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于今年3月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老人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可享有3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老人可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老人认为保险合同与其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据了解,老人首次养老保险金给付日为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5日,首批客户首次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大约在6月中旬。幸福人寿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主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日将老人应得的养老保险金汇入投保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实际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为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扣除老人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是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根据其保险费率表计算,以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险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万元左右。

赡养老人的义务是交给房子还是孩子?

8人,乍听起来,是一次不错的开头。可对比数量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养老一向是子女的事情,现在“用房子买养老”的方式,老人们真的能接受吗?

所谓“以房养老”,通俗地说,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过世;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关键就在“以房养老”的前提上,老人必须将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对于这点,估计中国有很多老人接受不了。

首先,一旦签订投保合同后,老人每月领到的金额是固定的,并不会随着房产价值的增长而随之增加。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