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为15万职工再撑一把“保护伞”

22.10.2014  19:10
——职工医保报销后自负部分还可获50%补助

  浙江工人日报讯 通讯员杨颖慧、周红生报道 日前,嘉兴海盐县首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补助金开始发放。截至目前,共有14名在职职工拿到补助金10432.54元。今年6月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8月因病住院,9月拿到补助金,受益职工胡李伟感慨地说:“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就等于上医院看病多了一道保险,减轻了个人医疗负担。”
  在海盐鸿远公交有限公司工作的胡李伟,去年体检时查出甲状腺有结节,今年体检时发现双侧的结节增大,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今年8月,胡李伟住院开刀,共花费14500元。胡李伟说,“这次住院自费一共花了4250元,刚好之前参加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看病住院自费部分还能报销,所以又报销了1400多元。”
  今年6月,海盐成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建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凡是海盐县辖区内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只需缴纳50元/年的费用,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年内生病住院产生的费用在医保报销后,自负部分还可获得50%补助,最高可补助2万元。
  自该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积极参与,很多企事业单位直接为职工“埋单”医疗互助保障金的费用,参与人数也由原先预计的1.5万人增加到最终的231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