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我省检察机关在行动

25.02.2016  00:12

        浙江检察网讯 2月23日,省政府与包括杭州市政府在内的各市政府签订了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场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由此拉开大幕,全省上下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打好G20杭州峰会食品安全攻坚战。
      这场食品安全攻坚战自然少不了检察机关的参与。事实上,近年来,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呵护“舌尖上的安全”,浙江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在努力!仅在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就打出了一套保卫食药品安全的“组合拳”,通过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行政执法监督、查防职务犯罪等综合法律监督职能,集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与省食安办、工商、公安、法院、药监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的合力,加大了对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取得了好成绩。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43人,起诉123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刑事犯罪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8起重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立案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49人,其中渎职犯罪44人。
      据介绍,我省检察机关查办的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一是生猪检疫领域,主要表现为检疫人员不经现场检疫即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者将空白检疫合格证明交给生猪贩子或者养殖场老板自行开具,甚至明知有病死猪仍违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导致上万头未经检疫生猪流入市场。二是药品执法领域,主要表现为明知相关医院、药店存在劣药、假药、使用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等违法情况下,仍不按法律规定处理公务,任由相关违法单位采用赞助费代替行政处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三是屠宰监管领域,主要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大量病害猪及其产品未做无害化处理,而是被违法加工成地沟油流入市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
      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针对办案中发现食品安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堵塞漏洞,健全机制,促进食药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绍兴市检察院在开展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市生猪检疫中存在问题,向市农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检疫岗位和环节把关,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放心肉”投入市场。绍兴市农业局认真接受建议意见,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书面回复。
    “保卫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义不容辞,2016年我们浙江检察机关这在方面工作力度要更大,行动要更精准,更有力!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放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