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水平的历史性提升

06.11.2014  11:5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标志着中华民族治国传统的历史性提升,将给中国当今和未来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

  经过数十年快速发展,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利益多元、理念升级的社会转型期。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的繁重任务和日益多元的社会利益诉求,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过度行政化非但不能定纷止争,反而会治丝益棼。唯有提升依法治国的水平,使我们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时代要求相适应,才能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正如《决定》所指出的,“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文化领域,同样需要通过法治来为事业发展保驾护航。首先,要转变理念,让依法治国内化于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打破过度依赖行政化手段的惯性思维。其次,要付诸行动,将依法治国外化于行,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减政放权,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推进国内文化建设、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各个领域,真正做到“放到位”与“管到位”相结合。最后,要联系实际,将依法治国落实于本职工作。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将世界文化精粹“请进来”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科学立法和依法行政,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吸引各类社会资源投入对外文化工作,同时减少审批项目,为全社会参与对外文化交流铺路架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对外文化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