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互联网+” 互助保险风头正劲
保险这种起源于互助契约精神的行业,在2015年开始,依托“互联网+”的概念重回初衷。今年1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自此,各类机构在申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方面跃跃欲试,以“抗癌公社”为代表的互助民间组织也发展起来。不过,保监会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称,保监会尚未批准筹建新的相互保险组织,消费者应注意防范打着互助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者。
什么是互助保险?
互助保险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豺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险历史悠久,曾存在于古今各种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组织之中。如古埃及建造金字塔石匠中的互助基金组织、古罗马的丧葬互助会;中世纪的工匠行会、商人行会、宗教行会、村落行会等各种行会。保险与互助保险既有共同性的一面,更有其差异性的一面。
目前在国外保险市场也占据重要地位。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其中,美国市场上,互助保险份额达到了35%,全美共有2100多家互助保险机构;日本的互助保险市场份额超过40%,日本资产规模前三大寿险公司都是相互制企业。
在业内人士看来,相比传统保险,相互保险可以更好地彰显保险“互助共济”的本质,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扶危济困”的保险互助文化。为促进相互保险规范发展,今年1月底,中国保监会印发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其中,一般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运营资金”及“有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区域性、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需要满足“有不低于1000万元初始运营资金”和“有不低于100个初始会员”等主要设立条件。
互助保险组织纷纷成立
4月11日,必互科技的微信公众号壁虎互助发布了一条神秘的消息:4月20日,一个划时代的组织即将诞生,敬请期待!
到了4月20日,这个所谓的划时代组织公之于世——中国第一家“互联网+相互保险组织”,壁虎互助平台全网征集创始会员,其中前1000名将作为公司发起会员,记入公司史册,其宣传口号也颇具有互联网色彩,“一切道德教化,都不及契约的力量。”据壁虎互助的发起方之一——深圳靠谱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EO吴军介绍,召集令发出后,仅仅数小时,就征集到1000名会员。
一周之后,泛华网络互助保险公司筹备组也发布了关于成立泛华网络互助保险公司的初步设想,前期会员主要以泛华员工、代理人、客户、泛华集团发起的互联网互助平台—E互助会员及其家属为对象,并逐步覆盖社会更广泛的中低收入群体。
同时,南开大学校友会也在筹备“天津公能相互健康保险公司”,同样是征集1000名相互保险公司发起人作为创始会员,初始运营资金1亿元。拟成立的公司性质为一般互助保险组织,保险产品方向包括人身意外保险、大病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实际上,在国内,互助保险组织早在《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发布之前就已经出现,比如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以及一些地方的农机互助保险等等,但是这些互助保险组织长期处于政策监管的真空地带。
目前已经有一定规模的“e互助”、“必互保险”等相互保险组织正在一边发展,一边排队等候相关保险牌照。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洪叶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