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雨水无法有效收集处理,实际使用锅炉与环评批复不一致沾化两企业被责令整改

29.09.2015  20:28

  中国环境报讯 接到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关于山东滨州市沾化区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的信访批示后,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立即责成山东省环保厅调查处理。

  经查,除沾化经济开发区两家、城北工业园3家企业的生产废水自行处理直排潮河外,其他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两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潮河)。去年底,沾化区对两家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现已改造完毕。

  现场检查还发现,污水处理厂设施均正常运行。潮河邵家断面在线监测数据显示,COD和氨氮浓度稳定达标。涉及危废企业均与危废处置中心签订了处置合同,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但园内企业危废储存场所均未设置围堰和渗滤液收集池,建设不规范。此外,沾化东瓯皮业有限公司和滨州鲁牛皮业有限公司还存在初期雨水无法有效收集处理,渗滤液无收集沟、收集池,实际使用的锅炉与环评批复不一致等问题。就此,沾化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整改。对沾化东瓯皮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已立案,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目前,两园区企业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整改正在进行。沾化东瓯皮业有限公司排污管线已整改完毕。 2015年7月,沾化区环保局将两个工业园区的查处情况进行了公示。

  此外,通过调阅材料发现,两园区曾有27家企业未批先建。2014年,沾化区环保局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或停止建设,未经环评批复和试生产批复,不得恢复生产和开工建设。同时检查发现,两园区未按区域环评要求,建设集中供热锅炉。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建议,山东省环保厅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并执行到位,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当地政府加快园区集中供热锅炉的建设进度,尽快实现集中供热,拆除园区内小型燃煤锅炉,并将上述案件纳入环保后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