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告我?那我也告你!”

08.07.2016  18:33

  童先生和宋女士在200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凑成“”字。但两人的感情却没有那么“”了,经历七年之痒后,双方协议离婚,子女由童先生抚养,抚养费也由童先生承担。

  谁知,今年,童先生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宋女士,称因物价上涨等现实情况,要求宋女士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

  “虽然离婚了,但作为孩子的母亲,她仍对小孩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她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的母亲,那我可以放弃抚养费,孩子我自己穷着养,可她又没有放弃作为母亲享有的探视权。这世上哪有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事情!”童先生控诉。他的要求,似乎有理有据,天经地义。

  但随着庭审的深入,童先生的发言开始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我是被执行人,可能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在连低保也申请不下来。听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影响到孩子上学,九年义务教育肯定是不能读了,只能选择私立学校。我打听过,好的私立学校,择校费要45万,如果我拿到抚养费,就能给孩子上温州的私立学校了!”童先生说,女儿要富养,孩子的衣服、香水、沐浴露等用品也要名牌,“现在养孩子不仅是吃饱,更要懂得享受。

  坐在被告席上的宋女士听完直摇头,她道出了童先生起诉的缘由。原来,两人离婚时,她放弃部分共同财产,以抵作子女抚养费,而她放弃子女的抚养权,童先生要给予她10万元补偿,但他一直没给。

  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宋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婚后财产纠纷的诉状。今年4月,法院判决童先生支付10万元。随着判决书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至今童先生没有支付这10万元,因此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你告我,我也可以告你!”童先生转头就将前妻告上了法庭。不过,他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法院判决驳回童先生的诉请。

  “童先生这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意识,显然高于同阶层人群均线以上水平。而根据司法实践,这样的要求往往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承办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