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作风办昨日通报5起“三不”典型案例
今年初召开的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大会上,有一段视频让大家印象深刻。一位企业负责人,为了将企业从上城区搬迁到江干区,来来回回跑了数十趟相关职能部门,最终历时一年半时间,才完成法律意义上的搬迁审批。而在现实中,这样的“苦事”又岂止这一两件。
据统计,2014年,杭州市96666投诉中心共受理作风和效能问题投诉2215件,同比上升27.96%,其中执行不力、效率低下分别排在前两位,占29.35%和16.12%。
所以,今年以来,杭州着力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在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以下简称“三不”),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
昨天,杭州市作风办发出《通报》,对5起因“三不”问题受到问责处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致使已整治的南新河出现水质反弹被媒体曝光,南新河河长、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企业服务处主任陈天龙受到通报批评处理,杭州临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屠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总工程师徐志松受到解聘处理,杭州临江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市政园林分公司主持工作的副经理吴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政园林分公司工作人员韩世军受到扣罚奖金三个月的处理。
2、江干区对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因对杭州某建筑公司、某工贸公司在笕桥街道浜河社区租赁地块上建造违法建筑防控和处置不力,江干区农居建管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戴志芳(时任笕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和笕桥街道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蔡卫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因对笕桥街道笕新社区非法占地建造违法建筑监管不力,笕桥街道副主任兼街道拆违办主任徐振玮受到告诫3个月处理。
因对社区违建出租房监管不力,隐瞒实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数据,笕桥街道同心社区居委会主任陈宏受到告诫5个月处理。
因对社区违建出租房整治不力,隐瞒实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数据,彭埠街道云峰社区党委书记王水莲受到告诫3个月处理。
3、萧山区对河道整治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因落实河道整治、巡查和长效管理不到位,致使辖区里湖河脏乱问题未整改到位,萧山区瓜沥镇党委书记高卫国受到批评教育并在全区通报处理,瓜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宇受到行政警告处理,瓜沥镇副镇长陈柏友受到行政记过处理,瓜沥镇党山村党总支书记倪建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山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倪仁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山村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施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范昱 通讯员 季轩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