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尼众佛学院2016年秋季招生简章

08.03.2016  03:33

广东尼众佛学院是经广东省民宗委批准,由广东省佛协与陆丰市定光寺主办的省级佛教院校。每年对外公开招生一次,现有七个班级,学员200名,法师40名,兼职讲师20名,教授15名,师资力量充实。教学设备完整,软硬件设施齐备,学院管理严谨有序。

一、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信仰坚定,解行相应,学修兼优的尼众僧才。

二、学制与课程及招生名额

1、学制:预科班二年,本科班四年。

2、课程设置:

佛学专业课:

预科:印度佛教史、沙弥尼教育、菩萨戒、二时课诵、佛法概论、

菩提道次第略论、百法明门论、梵呗等。

本科:唯识三十颂、中国佛教史、俱舍论、因明学、律学、弥陀要解、

金刚经、天台四教仪、法华经、楞严经、解深密经等。

文化课:中专语文、古代汉语、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中国通史、

世界史、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宗教学概论、外语、

中国文化概论、写作、史政、书法、计算机等。

招生名额:预科班招收学员50名 本科班招收学员45名

三、招生条件

1、在寺庙出家一年(以上),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品学兼优,严持戒律,熟悉五堂功课的出家女众。

2、预科年龄在18——35周岁,本科年龄在18——34周岁。无婚恋关系。报考预科应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本科者应具有高中毕业或佛学院预科毕业学历。

3、无残(隐)疾及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四、报名时间

2016年2月26日至7月10日

五、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者,见到招生简章后,来信、电话索取报考登记表,也可登录佛教在线网或广东尼众佛学院网站下载均可。

2、报考者应认真填写报考登记表,并由本人所在寺庵、佛协、政府

宗教部门同意与签注意见。

3、报考学员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件(复印件)及体检表、免冠二寸照片二张,随同报名登记表用邮寄我院教务处。(挂号或快递)经我院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发予准考证。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恕不退回。

4、考试期间食宿由本院统一安排,来回费用由考生自理。收到准考证的考生,经我院教务处同意,可提前一个月到我院复习迎考。

六、考试事项

1、考试地点:广东省陆丰市清云山定光寺内

2、考试时间:7月中旬(详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佛学、语文 、英语 、历史、政治。

七、录取与入学

1、凡经考试合格被录取的学员,录取通知书由本院寄发给本人。凭录

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本院报到入学。

2、录取新生来院车费及日常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或所在寺庵、佛协帮助解决。

八、学员待遇

1、学院为学员统一提供免费食宿 ,每月发给一定生活费。

2、学院为学员统一办理医疗保险,特殊困难者,本院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3、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国家给予的半价优待票。

4、在校学习期间,除父母师长病危外,一律不予请假。

5、教科书统一由学校发放。

九、退学处理

1、入学时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予以退学。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违犯学院规章制度者,予以退学。

3、入学后,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或患传染病、精神病,或发现有不良嗜好及事假一个月以上者,予以退学。

4、凡是退学者,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十、假期事宜

1、学院放暑假40天左右,寒假30天左右。

2、学员受戒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

十一、毕业去向

1、学员毕业后,原则上统一回推荐单位。

2、由我院选留继续深造或工作。

3、向所需用人单位推荐。

十二、招生对象:

本学院招生对象是尼僧,《 招生简章 》仅供教内传阅,也可在地方佛协或寺庵张贴,以供报考者参阅。

十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本院地址:广东省陆丰市清云山定光寺内广东尼众佛学院。

交通路线: 1、火车:乘深厦高铁,途经陆丰站或汕尾站,乘市区专线到陆丰汽车总站(约20分钟),改乘3号公交车抵达定光寺。

2、飞机:抵达揭阳潮汕机场或广州白云机场,转大巴到陆丰汽车总站,改乘3号公交车抵达定光寺。

邮 编:516508

传 真:0660-8966699

联系电话 0660-8966699 13650646342 1581904967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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