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一学校3000多万公款不翼而飞 两任校长被判刑
其他负有一定责任的人员均受到处分
余杭区教育学院三千多万公款,几年时间被出纳蚕食鲸吞,竟然没有被察觉。直到当事人跳楼自杀,事情才得以败露。一个单位的管理如此混乱,除了当事人,谁还应该为这笔消失的巨款负责?日前,市纪委首次曝光了该案细节。
自杀背后
牵出侵吞巨额公款的事实
2015年4月9日凌晨,随着一声沉闷的巨响,一名男子在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2号楼坠楼身亡。而就在两天前,该男子由于在办公室割腕自杀被送到医院救治。谁料,刚抢救过来,他还是走上了绝路。
公安部门调查发现,死者名叫黄伟胜,52岁,生前是杭州市余杭教育学院的一名出纳。财务人员的非正常死亡,有关部门立即对学院的账目进行了核查。
教育学院共有行政基本户、食堂、基建、工会等四个账户,单位存款应有余额为3043万余元,而经核查,实际上四个账户加起来总金额只有607.75元,那3000多万元的存款到哪里去了呢?
办案人员初步认定,黄伟胜是财务出现巨大缺口没法补救,畏罪自杀。同时,他们对学校相关领导在财务管理上可能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相应调查。
据悉,余杭教育学院前身为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区教师、学校干部的培训工作。黄伟胜此前是学校的数学老师,从2011年初开始担任出纳一职。这不翼而飞的3000多万元中,有2800万元属于区财政局拨付的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调查发现,黄伟胜其实并没有财会从业资格。自2011年他担任出纳后,学校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食堂甚至都不建账,教育局下拨的专项资金被随意划拨,银行转账没有财务凭证。
制度上的漏洞给黄伟胜提供了可乘之机。从银行明细账上可以看出,学校的存款是从2013年后开始慢慢“消失”的。
2014年1月,黄伟胜虚构了食堂要向杭州某蔬菜公司支付24万余元购货款的事实,用一张已经过了有效期的收款收据,让校长姚新华签字审批,而且审批竟然通过了。之后黄伟胜将这笔钱直接从学校行政基本账户打到了自己的私人账户。
之后,他又用同样的手法,伪造了各种会议费、培训费、食堂进货款,甚至用购买假发票等方式,伪造了经办人员的签字,通过支票划转和直接取现,把公款蚂蚁搬家似的转入了自己及妻子的账户。
这些资金进入黄伟胜账户后,大部分都是当天就被消费或取出,最终都流向了期货贵金属交易公司。
据余杭区审计局审计,截至2015年4月9号,黄伟胜侵吞公款共计3000余万元,其中学校行政基本账户内2818万余元、食堂账户169万余元、工会账户45万余元。
由于炒期货亏损,侵吞巨额公款的事实无法掩盖,2015年4月7日,黄伟胜在办公室内割腕自杀不成,于2015年4月9日凌晨,在医院跳楼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