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村所创造经验的典型意义与时代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坚持以“两山”重要理念为指导,既护美绿水青山,又做大金山银山,不仅成为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同样成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模范生。多年来,余村零上访、零诉讼、零事故、零刑案、村“两委”干部零违纪,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和全国文明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由2005年的91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410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8732元增长到2017年的41358元。
从“矿山”到“青山”,从“卖石头”到“卖风景”,余村的绿水青山之路,同时也是一条乡村善治之路。通过坚持生态文明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美丽乡村与善治乡村一体建设,余村形成了一套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齐发展的治村之道,探索和创造了以“‘两山’引领,党建核心,共商共建,三治同行”为基本内涵的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成功经验。余村所创造的经验,其本质和精髓是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科学指导,余村从“矿山”到“青山”、从“卖石头”到“卖风景”,胜利实现了“蜕变”转型,探索和创造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生产生活生态齐发展的典型经验。因此,余村所创造的经验源自基层、引领实践,贴近时代、内涵丰富,是中国农民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能够为不断推进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五句话二十字总要求是有机统一整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可以说,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要保持农村长治久安、和谐稳定,就必须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余村形成并坚持了一套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村之道,成为乡村治理的示范样本。其绿水青山发展之路,同时也是一条乡村善治之路。
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倡导下,浙江省委相继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重大战略决策。经过全省上下多年来矢志不渝、一以贯之的落实与坚持,取得了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显著成就,涌现了一大批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余村所创造的经验,正是在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美丽浙江建设的鲜活生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它不是孤立的一座“人工盆景”,而是浙江千万个善治村“大美风景”的光辉写照和生动缩影;它既是以往工作的深刻总结,也是今后工作的基本遵循;它既为浙江乃至全国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经典范例。余村的发展实践,充分证明了乡村治理就要做到维护好农村平安和谐稳定,充分说明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必由之路,充分体现了“两山”重要理念的前瞻性科学性。
经过55年的学习推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深深扎根、遍地开花,并且历久弥新、不断创新发展,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和我国社会治理的金名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社会状况呈现新特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功能作用,已经由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拓展到防范化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风险,延伸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各方面。
新时代呼唤新典型,新时代造就新经验。余村所创造的乡村治理经验,与“枫桥经验”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枫桥经验”的继承创新和丰富发展,又吸收借鉴全国其他地方的成功做法和有益实践,是各地加强乡村治理举措和成效的“集大成者”。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机遇,总结宣传推广余村的经验,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鲜活样本,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作者:沈月娣
来源:《光明日报》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