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调解一起老年人群体投诉事件挽回损失数万元
近年来,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纠纷事件时有发生。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市场监管所圆满调解了一起老年人群体投诉事件,由经销商一次性退还给十多名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定金,挽回经济损失数万元。
近日上午,家住在余姚城区富巷新村的张大妈只身一人来到凤山市场监管所投诉,诉说在余姚城区魏星路某保健品店强行推销养生保健品,先付3390元定金购买该店的养生胶囊,待货到后付清余额一万,因不少老年人都付了定金,而货迟迟不到。听别人说,这是骗局,才知道要向该店退款,而该店老板说不能退款有协议在先。有二十多名情绪激动的老年人集中在该店门口,有人打“110”,有人“12315”热线投诉电话。而当在余姚中医院门口管过自行车的张大妈自告奋勇地说,她知道凤山市场监管所,她一人去投诉,要求其他老同志守住店门口。
她来到凤山市场监管所投诉后,负责投诉处理的老陈热情接待了这位张大妈,并倒上一杯热开水,细心听了她的陈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纠纷因有梨州市场监管所负责处理,但面对着张大妈期待的眼光及其身后还有十几位年事已高而上当受骗的老年人,已做了二十多年调解工作的老陈也于心不忍赶她们走,于是以市场监管局名义打电话给该保健品店店主小王,叫他立即退款。而店主小王电话中回复,钱已汇给总部,要总部领导同意才能退款,不少老年人已多次去该店交涉,都被该店推卸,并说她们都是愿意购买的,没有强迫她们,随她们去投诉好了。一身执义仗言的老陈被店主小王的这番话激怒了,并用重音对小王说,今天的这起集体投诉事件管定了。如果该店不及时处理好,老年人每天都会到店门口交涉,这样不但会影响其店及周围商家正常经营,还会引发其他纠纷。然后,调解员老陈向经营者讲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将会这起集体投诉事件的信誉情况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个体工商户的异常名录。经营者小王听取相关法律法规和列入异常名录后连忙说,他不懂法律法规,现在知道了,并表示与总部领导沟通后愿意退还货款。随后,经营者小王来到凤山所,与老年消费者达成了一致协议:由经营者全额退还给十多名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的定金。当张大妈收到该保健品店退款时,激动地流下眼泪,她喃喃说这是其与老头子的养老钱啊!从而使这起集体投诉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