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执法全程“法制管控” 让民众感到公平正义在身边
图为:民众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何蒋勇 摄
中新网宁波7月23日电 (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陈剑锋)公正公平执法关乎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只有公正公平执法,才能取信于民,真正体现执法为民,树立公安机关的公信力。近年来,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聚焦高水平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执法全程“法制管控”,努力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不久前,余姚市公安局在侦查中抓获一批涉嫌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电信诈骗法律适用性存疑。派驻法制民警第一时间对其解读《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办案民警依照这些相关法律条款,规范操作,将犯罪嫌疑人刑拘,最终通过深挖,打掉5个特大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0名。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2013年,余姚市公安局推出“法制民警派驻模式”,派驻“法律专业人士”到基层单位,通过在第一线第一时间开展案件法律审核、案件办理指导、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对办案单位的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实行“扁平化”履职。
“法制民警派驻模式”的不断推广、完善、落实,直接促使余姚公安受(立)案、采取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准确性显著上升,派驻派出所普遍叫好,基层民警办案也更有了底气。
“我们承担派驻部门办理的全部刑事案件的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审核把关工作,以及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派驻在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的法制民警童超表示。
除了民警童超介绍的这些硬性要求外,为了保证各法制民警派驻工作的“质”和“量”,各派驻法制民警间还要进行交叉考核,相互查找自己在审核案件中没有发现的执法问题。
另外,法制大队领导会对派驻法制民警审核案件实施每周复查点评制,对所有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评判,同时会同业务大队对下行、劣质、翻供案件进行逐案复查,严防出现一人监管“灯下黑”的情形。
派驻法制民警为基层办案单位提供24小时执法咨询服务,当派驻的单位出现接处警、受(立)案、采取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案件办理、纠纷调解等执法活动时,从源头上进行“法制管控”,全程进行监督,并且还能随时对所派驻单位录入系统的行政、刑事案件,特别是所裁案件进行网上巡查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实现网上网下执法监督全覆盖。
余姚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民警张伟杰说:“自从有法制民警派驻,我们接处警、治安调解、讯(询)问嫌疑人、涉案财物管理等每一步都有‘专家’实时提醒监督,办案更规范,底气也更足,工作效率更是跟着上去。”
法制民警派驻机制自实施以来,余姚市公安局派驻法制员审核监督案件10247余件,纠正一批案卷不当之处,纠正违法行为5起,下发执法建议书17份。余姚市公安局连续两年在宁波市执法质量考评排名第一,被浙江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法制民警派驻工作机制在2016年还被公安部法制局评为全国优秀执法机制。(完) 【徐施宏】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