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成功调解一起尚未提货的新车漏油消费纠纷
你听到过尚未提货的新车已在漏油吗?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这起新车漏油的消费纠纷,最后汽车销售公司给予消费者调换变汽车速箱,并赠送三次保养,另补偿1000元人民币。昨天,朱先生终于提取的新车。
今年3月30日,余姚市临山镇临海村的某私营企业主朱先生在余姚市凤山街道同光村的余姚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一辆福田厢式货车,并当场预付了一万元定金。几天后,该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茹某电话告知朱先生可以抽空去缴清余款及保险费等费用,车辆4月8日可以取。朱先生完全相信汽车销售公司,加上他购车心急,当天去该公司付清了九万多元余款。4月7日傍晚,茹经理通知朱先生可以明天取车。第二天朱先生派驾驶员张先生直接去该汽车销售公司开车。到了提车现场,张先生看到该车底下有一大片油迹,仔细查看发现尚未提货的新车发动机部位还在渗油!于是张先生与朱先生联系,当即向该汽车销售公司表示拒绝提车。朱先生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该汽车销售公司,与该公司经理交涉,表示不能接受,要求立即换车!而该公司茹经理认为这是小问题可以修一下,朱先生当场给予拒绝。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朱先生就拨打了12315申诉举报电话求助。
凤山市场监管所接到余姚市市场监管局12315的申诉指令后,照理作为非家用汽车消保委及市场监管部门都难以接手,况且衡量条款及法律比较模糊,但凭着“情为民所想,心为民所用”原则,凤山市场监管所接手了这个烫手的山圩。当天下午,凤山所召售双方当事人来所进行协调。调解时,该汽车销售公司叶总经理表示,这种情况没达到换车条件,只能给予维修并送几次保养;而朱先生认为,新车尚未提取就出现这样的问题,是车子出厂时就存在了质量问题,坚持要求换车。经过近半天的双方争论,因双方分歧较大,一度陷入僵局。
4月12日下午,凤山所工作人员去该汽车销售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并进行了行政协谈。而汽车销售公司的态度比较坚定,按照《汽车三包》规定,不能换车,只能维修。近日,凤山所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该公司愿意为该汽车调换变速箱,并赠送三次保养,另补偿1000元人民币。朱先生表示接受,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非家用汽车的消费纠纷在凤山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的周旋下终于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