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局三步骤完善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01.12.2015  15:54

  近来,余姚市统计局按照省局、宁波市局对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要求,严格对照《浙江省统计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提高案卷质量,提升余姚统计依法行政水平。 

  第一,坚持以评促改。一方面,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着手整改。另一方面,根据省局、宁波市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要求,重新回顾整理案卷,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放过诸如卷内文书排序等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做到于法有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为支撑,在对统计调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时,确保适用依据准确、引用充分到位,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统计行政执法环境。 

  第三,抓好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执法骨干参加案卷制作交流活动,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余姚市局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确保全员执法的实效性和科学性。采取展示典型案例、学习优秀案卷等方法,在统计系统内容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具象效果,打造一支专职、专业的统计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