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圆满完成水利部对四明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专项稽查工作
24.05.2016 10:3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本站5月24日讯】2016年5月16日至20日,国家水利部稽察组一行8人在特派员周月鲁同志的带领下赴余姚,展开了为期5天的四明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稽查工作。16日下午,余姚市副市长郑桂春代表市政府向稽察组作了四明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宁波市水利局副局长罗焕银、余姚市水利局局长姚俊杰、总工程师吴劭辉、水利局相关代表及灌区六期、七期参建各方参加了会议。
四明湖灌区是全国434处大型灌区之一,设计面积43.4万亩,灌区面积占余姚市总耕地面积的75%,粮食产量占全市80%,农业产值占85%,在该市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四明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自1999年开始实施,至今已实施至第七期,工程概算总投资18299万元,其中中央累计补助资金5347万元。目前,灌区改造一至六期工程已完工,七期正在实施过程中。
此次稽查工作,通过实地检查及工程资料查阅等方式开展。稽察组实地查看四明湖总干渠、三七市镇彭王浦、吴泽浦、临山镇临海大浦等灌区工程现场,并查阅了自1999年以来余姚市所实施的灌区改造工程档案。在各参建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稽查工作圆满结束,稽察组对该市四明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
5月20日上午,此次稽查工作反馈会在宁波市水利局4楼会议室召开。周月鲁充分肯定了余姚市四明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认为该市灌区建设程序规范、质量可靠,特别是在灌区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到了干渠绿化等较为生态的措施,同时还通过建设总干渠子母渠促进了灌区节水,充分体现了生态灌区、节水灌区的理念。
下一步余姚市将根据稽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加快灌区七期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尽早完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4.05.2016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