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门:上门女婿骗妻40余万给前女友买房买车
中新网台州11月19日电(见习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杨甜甜 叶菲)为了给复合的俩前女友买车、买房,“上门女婿”龙某竟然前后骗走合法妻子小林(化名)及其家人40余万元。本以为嫁了个好男人,却没想到“引狼入室”痛失钱财。11月18日,浙江台州三门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令人唏嘘的诈骗案,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龙某和小林同在三门火车站工作,小林是售票员,而龙某是铁路局的正式员工,89年出生的龙某是广西人,2010年从学校毕业后进入了上海铁路局,小林是三门本地人,唯一的遗憾是她还不是铁路局正式工。
现在找到了铁路局里的正式工,还愿意到他们家当上门女婿,林家人自然高兴。
2012年3月份,相识10个月后的龙某与小林登记结婚。龙某知道林家人最关心的就是小林的工作,便开始谋划这个“骗局”。
龙某跟林家人说自己有个在广西南宁铁路局当处长的堂哥叫龙某军,但需要40万元去打点关系。
之后龙某找来同乡,也是自己的干姐姐吴某,让她帮忙冒充广西南宁铁路局龙某军的老婆李某芳。此后龙某又找到自己在铁路局工作的名叫“李某芳”的同事,希望借她的银行卡转一下账。
2012年10月份,龙某说已通过关系办好手续,接着,小林把钱打到李某芳的卡上,之后龙某通过“李某芳”把钱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
龙某拿到钱后便回广西老家去买房,原来数月前龙某和相识多年的前女友刘某(化名)复合了,二人准备在家乡买房结婚。
小林因为工作的事迟迟未能落实,林家人觉得受到欺骗,2012年11月,龙某与小林办理了离婚手续。可龙某竟然还不死心,用花言巧语哄骗小林,一个多星期后两人竟又复婚。2013年1月,龙某以给小林买车为由,又从小林处骗得了55000元,他将买来的新车登记在了另一个女友宋某(化名)名下。
据龙某交代,自己确实有个亲戚叫龙某军在南宁铁路局上班,不过只是个普通科员,根本不可能帮小林调动工作。至于龙某军的老婆“李某芳”,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龙某军的老婆也不叫李某芳,这不过是他借用同事姓名骗小林钱的一个假身份而已。
庭审中,龙某自愿认罪并表示自己是由于对法律的无知才做出这样的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455000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因其能如实供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