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女儿致死案昨宣判 父亲被判有期徒刑3年
23.10.2014 13:52
本文来源: 浙江网
今年5月19日晚,“棍棒式”教育让11岁女孩小张的生命走到了尽头。5个月后,“狼爸”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今年5月19日晚,就读于下城区某小学四年级的女生小张,因抄作业被父亲张某拖到了车棚里进行殴打,张某将小张双手反绑跪地进行体罚,之后用绳子将小张身体固定住。半小时后,当张某再次回到车棚时,小张的心跳、呼吸都已停止。小张后经医院长达15小时的竭力抢救,还是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法院认为,张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女儿小张的死,源起张某对女儿学业的关心,但方法失当,行为过激。案发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而张某户口所在地、原所在单位出具几份表现证明均对张某的人品予以肯定。结合案件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对张某使用缓刑。
“除了11岁的小张,父亲张某是最大的受害者。”面对这起饱受争议的刑事案件,下城法院的陈焕煜审判员说,女儿的死虽然是张某一手造成,但是张某将女儿双手反绑吊打的初衷是想让她好好学习,“孩子在挣扎过程中颈部被电线悬吊致死的结果也并不是张某想看到的。”
昨天下午,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张某夫妇泣不成声。面对缓刑的判决,夫妻俩决定不再提起上诉,“重新撑起这个家,才是张某赎罪的最好机会。”庭后,张某的辩护律师这样说道。
缓刑期间,张某夫妇还是想留在杭州,继续照顾6岁的小女儿。(见习记者 陆群安 通讯员 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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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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