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 一张图告诉你钱都用在哪

24.04.2017  10:5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建〔2015〕51号)等规定,目前,2017年省级住房和城市建设转移支付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共26.3861亿元。
  补助对象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新型建筑工业化、风景名胜区维护建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等项目。
  下一步,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建设厅综合计划与财务处  供稿 本站编辑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