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此理?自己买的房,却被别人住了4年!
4年前,马先生以17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文晖大桥附近,建筑面积为112平方米的二手房。可让他无能为力的是,买房子4年了,马先生却只能和家人在另外地方租房子住,“新家”压根就没法搬进去,因为在交房前,他才发现自己买下的房子竟然早已有人居住在里面了。
愤怒之下,马先生在4年内打了5场官司,可他至今仍然搬不进去。房屋三证都揣了4年的马先生实在想不明白,想住进自家房子怎么就这么难?
花巨资买下的房子,居然搬不进去
事情还要从4年前说起。2011年11月29日,马先生通过“我爱我家”房屋中介,选中了位于天城铭园里的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当时挂牌170万,是当时中介主推的房型,有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领我去看了好几次,没有人居住,房子也没问题。”马先生回忆。
随后的流程看上去也没有问题。马先生交了首付,签了协议,办好了房产三证。
正当马先生准备收房时,中介打来电话称,钥匙可能没法给马先生了。“因为房子里好像住着一户人家。”
马先生蒙了:自己确认过的房子,怎么可能有完全不认识的人住在里面?
马先生买下的房子,已先抵押给贷款公司?
在马先生的交易中,把房子过户给他的人姓唐。唐女士说,具体的交易是由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和房产中介完成的,当初由于欠债,她已经将房子抵押给贷款公司,尔后因还不上贷款,才将房子出售。
唐女士表示,自己从来都没有住过这套房子,自己只是在马先生交易当天,去房产中介那里签了个字而已。
那么,房子究竟是如何过户到她名下的呢?唐女士解释,房子最早的主人是如今住在房子里不肯走的张女士一家。之所以过户到她名下,全是给一个姓稽的担保人帮忙而已,这也让她卷入了这桩案子。
她告诉记者,姓稽的人与原先房主有债务纠纷,但是具体情况她并不了解。
与他人先签订了为期3年的租房合同
在2013年12月江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记者找到了答案。
原来,唐女士一方在把房子过户给马先生前,就已经与张女士一家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租房合同,这份合同到2014年6月终止。也正是依据这份合同,法院在2012年就曾驳回马先生要求张女士一家腾退房屋的诉讼。
而在这次诉讼中,法院作出了判决,要求唐女士一方赔偿马先生逾期交房的违约金12万余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了天城铭园,该小区二手房目前的每平方米均价在20000元上下,马先生的房子位于该小区一幢六层住宅的顶层。
记者敲门询问,但房内没有人回应。
同单元的邻居说,这户人家住着一男一女,女主人姓张,都在铁路单位供职。其实,小区里很多住户都是铁路系统的老员工。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李维和 见习记者 杨子健 文/摄 编辑:见习编辑 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