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房管处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原廉租住房家庭)年审工作

09.11.2015  15:44
  根据《丽水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丽政令[2009]第65号)文件精神,近日,丽水市房管处对目前在保的1233户廉租住房家庭开展年度审查工作。目前,市房管处产权产籍科已着手开始审查在保家庭的住房情况,同时审查材料已送至民政、车管等部门,对在保家庭的收入、车辆等方面进行审查,计划于11月30日前完成审查。对审查通过的家庭,市房管处将发放2016年1-6月份的货币补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