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伤员个人垫付的救治费用可报销

06.09.2015  11:01

  记者6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在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受伤人员个人垫付的应急治疗费用已经可以报销。伤员可前往相关受理点办理手续,报销治疗费用。

  据悉,报销需携带伤员本人身份证、费用正式票据、医院诊断病历。无病历的现场填写一份说明即可。租户需提供租房协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办理者在登记表中填写本人开户的银行及卡号,款项将于受理日起1个月内汇入账户中。

  截至9月5日下午,此次爆炸事故仍有住院治疗人数268人,其中危重症4人,重症9人,已累计出院530人。(记者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