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正:学习贯彻省委会议精神 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

28.07.2015  11:39

  7月27日下午,在省委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交流会议结束后,我市继续召开视频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龚正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会议精神,在认识上、实践上、担当上更进一步,把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弦绷得更紧、工作抓得更实、“大合唱”唱得更雄壮,努力在法治建设上多出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确保在全省更好地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市领导张鸿铭、王金财、叶明等在杭州或有关区、县(市)分会场出席会议。杨戌标在省主会场作经验交流发言。
  龚正指出,这次省委会议特别是夏宝龙书记的讲话,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廓清模糊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构建“五个走在前列、五个实现新突破”的“5+5”体系为目标,以更加坚定自觉的态度、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把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推向前进。
  龚正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行动起来、落实下去,按照责任制、路线图、时间表的要求,把年初确定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任务一项一项抓具体、抓到位。要坚持“杭改十条”与“杭法十条”协同推进,既坚守“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法治边界”,又善于通过地方立法及时把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固化为制度,实现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要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一号工程”、城市“四治”、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大平台、实验田、活教材;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解决,紧紧抓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想办法、出实招、求实效。
  龚正强调,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必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大合唱”。全市各级党委要把法治杭州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一把手”要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各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真正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树起来、用起来。普法教育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长期抓下去、进一步抓到点子上,共同营造全社会信仰法治、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