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9.12.2016 20:0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会议强调,加强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规定》共34条,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实施、清理、废止等内容作出规定。按照《规定》,规范性文件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对涉及重大制度调整、重大公共利益以及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应进行风险评估。
部务会后,姜大明主持召开了第32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方案》《关于加快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部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听取了2016年第12次探矿权采矿权会审会审议情况、第三次省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会审议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2017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将于2017年1月12日~13日在京召开。
部领导曹卫星、赵凤桐、凌月明、张德霖、钟自然、王广华、赵龙及部务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9.12.2016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