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教育厅联合发文加强“应急救护进校园”工作

24.10.2014  15:48
    10月11日,浙江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学校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护进校园”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红十字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内容、教师培训内容。《通知》明确,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以开展红十字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学生的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学校,重点在18周岁以上学生中开展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教授心肺复苏、创伤急救等技能,提高学生自救互救能力。《通知》还要求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列入全省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和岗前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校医、体育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的救护培训和师资培训,提高教职员工中救护员比例,提高学校自主开展救护培训的能力。

    《通知》还对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职责作出明确。红十字会主要负责辖区内学校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及日常普及培训的业务指导,做好救护师资的培训、发证和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督促、协调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为工作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学校负责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参训学生的组织和建档等工作。

    据悉,近年来,浙江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发展迅速,全省各级红十字会通过开展应急救护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等“五进”活动,已经累计培训救护员65.53万人次,普及救护知识超过300万人次,培训红十字救护师资5947名,为促进“平安浙江”、“两美浙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浙江省政府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4年,“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项目荣获第四届浙江慈善奖(项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