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伙同情妇伪造证件 隐瞒妻子将房屋抵押骗钱
中新网浙江新闻7月5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路余 史梦诗)男子嗜赌,瞒着妻子,伙同“女友”伪造房本,将房子做抵押骗取25万元。5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慈溪法院获悉,日前,被控涉嫌诈骗罪的男子阿强(化名)已被慈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阿强和妻子君梅(化名)拥有一处2间3楼的房产。2015年2月,缺钱花的阿强,在明知妻子君梅不会点头答应的情况下,仍偷偷把房产拿给人家抵押得到“借款”。
同年2月10日,阿强伙同自己外面的“女友”巧珍(化名),找了张贴在小巷子电线杆上做假证的小广告,伪造2间3楼房产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各1本,并以此作抵押,骗得老张(化名)、老戴(化名)两人“借款”25万元。阿强承诺,如最终无法还款,愿将此房产低价出售给两人。事后,阿强曾向老张支付“借款”利息7500元。
得到的赃款很快被阿强挥霍一空:部分用来给“女友”巧珍买手机、替她支付信用卡还款和共同日常消费支出,部分被他用于偿还之前欠下的“高炮利息”和大手大脚请客吃饭,剩余部分被他抱着想要“咸鱼翻身”的心态送上赌桌,结果当然是血本无归。
诈骗得手后的一段时间,阿强还会接听老张和老戴的电话,并口口声声答应钱会慢慢还。之后,阿强换掉手机号码,选择避而不见。
2016年6月,阿强与君梅将上述房产出售他人,两人感情走到尽头正式办理离婚。虽然阿强分得远远超过25万元的售房款,但他仍一意孤行地赖账,没有主动联系老张和老戴说要还钱。
2016年下旬,阿强因涉嫌诈骗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到案后,阿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另外,同案犯“女友”巧珍正另案处理中。(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